《警察你好,我吸毒了》电子烟短视频
【吸烟有害健康,禁止中小学生吸烟】
“吸了容易上头”的“电子烟”你听说过吗?这种“电子烟”看似与普通的电子烟没什么区别,实际上却添加了合成大麻素类物质,是一种新型毒品。
动画《藏在电子烟里的新型毒品》
【案件回顾】
近日,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贩卖含有合成大麻素成分的“电子烟”的案件,被告人柯某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。
2021年7月,被告人柯某在台州市椒江区某酒吧地下停车场将一瓶电子烟油(约3.5克)以人民币400元的价格贩卖给蔡某。其后,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称,有人在网上出售带有毒品的电子烟。
接警后,民警侦查发现,柯某有重大作案嫌疑,遂将柯某传唤至派出所,并于当晚在其暂住处查获电子烟杆一根。经鉴定,上述电子烟油和电子烟杆中均检出ADB-BUTINACA,属于合成大麻素类物质。
柯某到案后交代说:这种“电子烟”吸食了容易上头,我也吸食过,会让人头晕,像喝了酒一样,还有点想吐。
据了解,这种“电子烟”含有的合成大麻素类物质是九大类新精神活性物质中的一类,是人工合成的化学物质,目前已成为新精神活性物质中涵盖物质种类最多、滥用最为严重的家族。含有合成大麻素类新精神活性物质的常见毒品
吸食该类物质的人员,会出现头晕、呕吐、精神恍惚、致幻等反应,过量吸食会出现休克、窒息甚至猝死等情况。在这类物质滥用严重的地区,已引发毒驾、故意伤害等危害公共安全事件,造成严重社会危害。
如何辨别“大麻电子烟”?
大麻电子烟”长度大概30cm左右,外形为无色、黄色至褐色粘稠液体,与普通电子烟外表看起来并无太大差别,常出现在酒吧、KTV等娱乐场所,往往一群人聚在一起吸食,因外表酷似普通电子烟而具有极强的迷惑性。
毒品电子烟长这样↓↓↓
网络销售广告往往包含“上头”“飞行”“快感”等词汇,其中“上头”“快感”是指吸食者产生的欣快感和幻觉,而“飞行”“飞行员”是毒品大麻和大麻吸食者的“黑话”。
2021年5月11日,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,公安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《关于将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和氟胺酮等18种物质列入<非药用业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>的公告》,公告自2021年7月1日施行。
这意味着,所有品种的合成大麻素类物质,都属于我国法律意义上的毒品。吸食含合成大麻素类物质的“电子烟”属于吸毒行为,容留他人吸食或贩卖这类电子烟的行为更是涉嫌犯罪。